2022年南昌養老金調整方案、政策,2022年南昌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調整范圍:
江西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時間: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辦法和標準: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其中,對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府廳發〔2010〕29號)、《關于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和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贛府廳發〔2011〕37號)、《關于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38號)等文件有關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
每人每月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1%增加。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準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
其他事項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有關政策仍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 省民政廳 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提高企業軍轉干部解困標準和增加部分軍隊退役人員生活補助意見的通知》(贛府廳發〔2008〕11號)規定的原則執行。
根據國家規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要求,企業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2020年1月起補發的資金,下同),要確保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也要確保在7月底前基本發放到位,最遲8月底前所有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包括未參保暫由單位調整和發放的)調整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2022年新方案未出來,先來看看之前調整的信息。
南昌市人社局獲悉,從今年1月1日起,該市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進行調整。截至目前,所有參與此次養老金調整的退休人員的增資額已發放到位。
近日,南昌人社部門為該市(含縣區)48.19萬名企業退休職工和4.49萬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及時調整了待遇并發放到位。
據介紹,這是南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第13次連調,也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二次與企業同步調整基本養老金。
一、南昌養老金每月多少錢領取
具體多少錢根據以下方法計算。
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注: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因為,目前不知道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額和你的平均繳費指數、繳費年限,以及養老金個人帳戶上的儲存額,所以無法準確計算退休時能拿多少養老金。
二、養老金是什么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于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經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并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江西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印發了《關于江西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贛人社發[2016]45號,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此次調整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 革后,首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退休人員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第一次同步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惠及280多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江西省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有兩個原則,一是略高于全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二是企業平均增幅略高于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增幅。
調整范圍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辦法
1.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同樣標。
2.掛鉤調整
企業與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延續了歷年企業調整基本養老金做法,體現“長繳多得”。對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3元調整。
機關事業單位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4%增加。這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也是目前全國多數省份通行的做法,與原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待遇辦法基本相銜接。
3.適當傾斜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準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傾斜調整辦法和標準相同。
對按照江西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文件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從今年開始,這部分人員改為執行統一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政策,更好地體現了公平性。此外,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有關政策仍按贛府廳發〔2008〕11號文件的原則執行。
另外,企業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1月起補發的資金,下同),將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資金9月底前基本發放到位,最遲10月底前將所有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包括未參保暫由單位調整和發放的)調增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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